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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遷交警投放2000個“共享頭盔” 守護市民安全出行

2023-12-20 18:09:41
來源:中新網(wǎng)江蘇

  中新網(wǎng)江蘇新聞12月20日電(葛志兼 倪寧 張晉)掃碼、取頭盔,短短幾秒鐘,宿遷市民張先生就在宿城區(qū)黃河路與洪澤湖路交叉口的青年崗旁掃碼使用了一個共享頭盔。

宿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正式推出“共享頭盔”。宿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供圖
宿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正式推出“共享頭盔”。宿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供圖

  為保障市民安全,方便市民出行,切實預(yù)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,12月19日,宿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正式推出“共享頭盔”,在人流量較大的14個路口共計投放2000個“共享頭盔”。

市民歸還頭盔。宿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供圖
市民歸還頭盔。宿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供圖

  圍繞頭盔的“借、管、還”,交警部門以科技作支撐,進一步簡化服務(wù)流程,建設(shè)“共享頭盔”智能管理平臺,生成頭盔二維碼,做到“一盔一碼”,智能管理。市民通過微信掃碼方式,登記本人手機號碼,接收驗證信息即完成注冊,平臺實現(xiàn)借取次數(shù)、借取時間、借取地點、是否存在借取頭盔未歸還等信息一體化管理。為提高頭盔循環(huán)使用率,系統(tǒng)設(shè)定頭盔借出48小時后自動向借取人發(fā)送歸還提醒信息。按照“多點借、隨手還”原則,市民用完頭盔后,可向路面任一執(zhí)勤民輔警歸還,民輔警通過微信掃碼記錄歸還時間、地點。

  “共享頭盔”推出后,宿遷交警將推行“以教為主、以懲為輔”的柔性執(zhí)法,對未戴安全頭盔行為實行“一次教、二次勸、三次罰”:第一次借用,給予教育提醒;第二次借用,要求違法行為人參加不少于30分鐘文明交通志愿勸導(dǎo)活動;第三次借用,依法進行處罰,杜絕“罰而不糾、一罰了之”現(xiàn)象發(fā)生。市民掃碼借取頭盔時,系統(tǒng)自動推送交通安全宣傳提示信息,實現(xiàn)“借用一次頭盔、接受一次教育”。(完)

編輯:顧名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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