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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遭遇詐騙上網求助欲挽回損失 結果再入詐騙陷阱

2024-08-28 10:13:46
來源:中新網江蘇

  中新網江蘇新聞8月28日電(賀雪 李璽)遭遇電信詐騙的市民小王,在網上看到一名律師講解案件頭頭是道,于是向其求助,沒想到再次陷入詐騙陷阱。近日,沛縣人民法院公布一起電信詐騙案件,以事例提醒廣大市民謹防上當受騙。

  前不久,小王經歷電信詐騙被騙7萬多元,想著盡快追回損失,便在各大社交媒體查找相關案例。一天晚上,他在翻看某直播平臺時,看到“李律師”賬號發(fā)布的視頻,視頻里的“李律師”西裝革履,講解案件頭頭是道。于是小王開始關注“李律師”發(fā)布的視頻,關注每一條與“追回被騙款”有關的案例講解。鉆研了幾天后,小王覺得“李律師”不僅專業(yè)知識過硬,還有豐富的實踐經驗。他便在直播和視頻下面問詢自己的案子情況,很快“李律師”便主動私聊他,并發(fā)給他一個微信號表示要詳談案件。

  小王添加了“李律師”的微信,訴說了自己被騙的經過。“李律師”稱只有交過訴訟代理費才可以解答,小王深信不疑,立即轉款1.5萬元。“李律師”又稱自己忙于開庭,讓小王將自己的問題逐一留言,之后會回復。然而兩周過去,對方毫無回復,小王多次催促,得到的回答是“手頭案子多,請耐心等待”。又一周過去,小王再次詢問后,“李律師”發(fā)來一份草擬好的訴訟文書,并聲稱找到了“相關人員”提供幫助,要求再支付“打點費”“路費”1萬元。出于信任和急于追回款項,小王再次打款。

  在長時間的等待中,小王漸漸察覺“李律師”不可信,便向對方索要律師證等證件信息,但是對方以各種理由搪塞。經當地律師事務所查詢,“李律師”的身份是假的,小王立刻報警。公安機關調查后發(fā)現,楊某假借“李律師”的名義實施詐騙,已有4名群眾上當,被騙財物近16萬元。

  沛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楊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騙取他人財物,數額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。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楊某有期徒刑4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。涉案贓款人民幣159148元依法予以追繳或退賠,發(fā)還被害人。(完)

編輯:顧名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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